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工商分局的《徐汇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3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工商分局制定的《徐汇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徐汇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证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行,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根据《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工商分局的<徐汇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0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就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徐汇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为徐汇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分管副区长,成员包括区商务委员会、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文化局、环保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民防办、安监局、旅游局、民宗办、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执法大队、各街道(镇)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
二、整治重点对象、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
(一)重点对象。
重点对象主要包括高危无证无照经营和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
1.高危无证无照经营包括:
(1)娱乐业,包括KTV(含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等)、游戏(艺)机房(10台游戏(艺)机及以上)、影视录像厅、网吧(8台电脑及以上)等涉及娱乐活动的场所;
(2)使用压力容器的洗浴场所、旅馆;
(3)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包括涉及经营液化气、锅炉、加油站、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