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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科委的《徐汇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进计划(2009―2012年)》的通知


  6.争取国家级重点项目落户徐汇,搭建各类产业转化平台,发挥示范效应和标杆作用,提升区域形象和影响力。创建体外诊断中心,建设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合建高端研发中心,争取国家各部委生物医药重点项目、研究型医院、上海市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等落户徐汇。

  7.规划实施滨江枫林(浦江B单元)的开发建设,按照生命科学研发、高端医疗服务的规划功能,拓展徐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广阔空间。主要发展以生物医药方面的科学、技术、产品和产业等高端领域以及与生物医药各环节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五、政策措施

  1.充分利用国家、上海市的税收、产业园区发展、重点项目扶持和人才等各方面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政策,落实相关项目的区政府匹配资金,积极争取枫林生命科学园区(功能区)纳入“大张江”资金的适用范围。

  2.加大区财政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扶持资金总量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加大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政策、院所合作基金、科技小巨人工程政策、留学人才资金、区导向性政策等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

  3.加大对生物医药类专业科技载体的建设及运行的扶持。增加对生物医药科技园区的扶持,对入驻园区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导向性政策;降低孵化企业运营成本。对入驻聚科生物园区的孵化企业给予一定租赁补贴。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国家级、市级生物医药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研发机构,其扶持资金参照上级政府的匹配资金扶持力度执行。

  4.加强对国内外CRO等著名生物医药企业落户徐汇的扶持。对于CRO等著名生物医药服务、流通、研发、制造等企业落户徐汇,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给与一次性开办费用的补贴;对于地区性CRO等生物医药企业落户徐汇,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对国内外CRO等生物医药著名企业落户徐汇以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建立办公楼的,根据其对区域经济贡献度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于其在徐汇新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地区性CRO等生物医药企业减半执行。

  5.鼓励生物医药高端人才集聚。对于国内外生物医药研发和CRO机构、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的关键人才住房给予一定补贴。对于引进的生物医药重点企业的高管及关键人才在申办户籍、居住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6.增加对生物医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扶持。对于国内外生物医药跨国企业、著名CRO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等新进企业,按照其对区域经济贡献度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于致力于徐汇经济长期发展,对产业、经济带动明显的重点企业可以申请延长政策期限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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