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东区。
位于桂林路以西、钦州北路以南、桂箐路以东、漕宝路以北,占地1.5平方公里,现有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以上。区域重点发展以中核浦原、核工业设计院为核心的新能源及其相关产业、以航天803、811研究所为核心的新能源配套产业和技术研发、以仪电总部、普天邮通科技园、浦原科技园、光启园、SVA创意园、现代物流大厦等一批产业园区、楼宇为载体的新材料和新能源总部、研发办公、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同时积极申报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东区为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二)华泾地区。
以关港都市工业园、华泾工业园为载体,重点发展纳米新材料、精细化工、节能环保材料及相关产业。
五、重点领域
(一)核电及其配套。
进一步提升核电站整体自主设计能力,推动核电自动控制、仪器仪表等相关配套产业,吸引核电相关产业投资总部、运行服务机构落户徐汇。到2012年,经营收入达到10亿元,培育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点企业5家左右。
(二)化工新材料。
进一步提升以华东理工大学为技术支撑的化工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水平,在高分子、化学纤维、非金属矿物等相关领域形成高附加值特色产品,吸引新材料相关产业投资总部、服务公司落户徐汇。到2012年,经营收入达到35亿元,培育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点企业5到10家。
六、保障措施
1.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中用于新能源、新材料及其它相关产业的资金总量不低于1.5亿元,重点支持纳入国家和全市的重大项目、促进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和创新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时鼓励企业服务和管理模式升级。扶持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业项目,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聚焦大型企业发展,特别关注化工新材料、核电、电力企业及其配套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改投入,不断扩大和提升产能。
2.加大对相关领域专利申请、授权和转化的扶持力度,重点鼓励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帮助企业推动建立产学研联盟,促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技术转化、人才共享方面的优势。对列入本区“产学研”的重大项目,经认定评审后,给予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