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商务委员会的《徐汇区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计划(2009-2012年)》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3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商务委员会制定的《徐汇区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计划(2009-2012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徐汇区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
发展推进计划(2009-2012年)
为落实市委、市府推动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区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徐汇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2009-2012年)>的通知》(徐府发〔2009〕12号)精神,特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积极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切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专项工作,主动衔接国家和上海市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本区产业发展实际,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聚焦上海新能源、新材料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推动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增强配套产业和重点核心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础条件
新材料及其相关产业主要集中在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四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30余家。2008年,工业总产值达23.6亿元。
新能源及其相关产业主要包括核电技术服务和核站配套仪器仪表行业,2008年营业收入达3.5亿元。
三、发展目标
到2012年,区域内新材料及其相关产业规模达到35亿元,经济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增长50%左右;新能源及其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经济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增长180%以上。
四、产业布局
以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华泾地区和“2010105”产业园区为基础,按照区域功能规划,结合各产业园区功能定位,重点在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东区、华泾工业区(上海市纳米技术产业化基地)、关港工业区和功能材料产业园等园区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