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三)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继续推广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切实改变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难提高的状况,将13个街道(镇)共401个公房和售后房小区以及213条弄堂纳入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中,总面积约1442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加强对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贴补资金的使用监管,继续开展对群租行为的整治。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努力促进就业
(四)继续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
1.
新增就业岗位3.1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为载体,加强就业援助,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完善以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场地扶持、创业能力提升为重点的综合扶持政策,发挥专家志愿团开业指导作用,鼓励青年和大学生群体创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强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企业三方联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就业岗位,有效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1.大力开展职业见习培训,着力提升见习就业率。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深化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相结合,拓展定向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高师带徒”活动,重点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1.落实各项劳动法规,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劳资矛盾。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及时处置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和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权益。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改善重点群体公共服务
(七)完善为老服务体系。
1.进一步完善“9073”的养老格局,
全年新增养老床位500张,为2.06万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实现“养老不出家,服务送到家”的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