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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0〕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一日

  徐汇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全区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前移火灾预防关口,确保本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受控,严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上海世博会顺利运行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议的精神和《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本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9号)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下简称“‘防火墙’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本区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和检查考评“四项责任”;不断夯实“农夹居”地区、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大力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创新“四个水平”,使本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显著优化,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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