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监督保障、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依申请公开业务系统使用等;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渠道建设等;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各类争议应对和处理等;
(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2010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推进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创新情况;
(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方法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单位根据上述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重点督查。
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社会评议。
另行制订具体方案。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
1.区监察局核实各单位举报投诉处理的自查情况;
2.区政府法制办核实各单位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3.区国家保密局核实各单位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等情况;
4.区档案局核实各单位向区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的情况、开展集中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自查情况。
(五)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汇总有关单位核实情况,形成各单位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11年2月14日。
各单位进行自查。
(二)2011年2月28日前。
各单位于2011年2月21日前将2010年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表以及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年度报告作为各单位自查报告),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