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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徐汇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要重视本市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老人增多)以及郊区新建三级医院“5+3+1”工程相继完工等所带来的医疗临床用血量增加因素,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进一步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与无偿献血,保证本市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共同推进,有序协调,优化无偿献血的工作机制与格局。

  强化无偿献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共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并积极鼓励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华泾镇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要为血液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组织网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和推进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

  (三)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与服务。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制定2012年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加快落实区内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和实施,并在规划区内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作出评估,确保辖区内血源和临床用血基本平衡;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履行服务职能;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对献血者的关爱;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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