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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逐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机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相关单位负责)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价格和分配结果。依法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土地征收等土地管理、使用情况。扩大国有资本经营监管情况的公开,加大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企业财务状况透明度,进一步做好企业改革重组、对外合作、科技创新等方面年度汇总情况的信息公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区国资委等部门负责)

  (五)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严格医院、学校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等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

  (六)规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机构要逐步完善慈善信息披露制度,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增强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社会捐助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信息披露主体的慈善信息披露情况。(区民政局牵头)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一)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应用,严格依法合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司法救济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华泾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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