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徐汇区2012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居民公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发展。

  3、认真抓好经验总结和培训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区民政局和各街镇要及时进行总结和统计,做好居委会选举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区民政局和各街道、镇要及时组织新一届的居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区民政局负责对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并指导各街道、镇及时组织培训居委会成员,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社区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区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相关技能,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进入新的工作角色。

  4、切实做好其他配套工作。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明晰居委会的功能定位,理顺居民区各类组织间的关系,完善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居民区工作格局,加强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进一步提高居委会的自治能力。各街道、镇要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三会”制度运用的指导力度,推进社区长效管理,夯实基层基础。要教育当选人树立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引导居民积极支持、配合居委会工作。同时,要关心、爱护离职离岗的居委会成员,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居委会成员辞职、罢免和调离等法定程序。居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后,有关组织和领导不得随意予以撤换和调动。

  五、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精心组织,统一部署,认真实施。

  (一)建立选举工作机构。根据市委通知精神,本区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徐汇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街道、镇要相应成立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居委会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区委常委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联系点,实行分片联系制度。落实街道(镇)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街道、镇领导分片联系包干工作模式,并向每个居委会至少选派一名干部担任换届选举工作联络指导。对于选情复杂的居委会,要指定一名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指导工作。居民区党组织要在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