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住房公积金审计。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目标,组织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2011年度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摸清家底,掌握总体情况,主要核实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贷款人数及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了解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状况。重点检查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限高保低”制度执行不严、应缴存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现象,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违规投资、截留收入、多提少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多计少计缴存人存款利息、分配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原因,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该项工作完成后,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0月底完成。
七、投资审计
(十四)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组织对市直及六个县市区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跟踪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程设计和质量、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以及退出机制的建立等情况,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5月底完成
(十五)援疆资金及项目审计。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援疆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为目标,组织对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在摸清援疆投资总规模、投向和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审计政策措施落实、规划执行、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有无违反政策规定投向、无依据调整计划等问题,通过审计,揭示政策落实、规划实施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12月底完成。
八、外资审计
(十六)国外援贷款项目公证审计。以促进我市积极、合理、有效地使用外资,确保公证审计质量为目标,根据审计署安排,组织对市直及五个县市区6个项目2011年度的财务收支及执行情况进行公证审计。全面摸清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完成和还贷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决策是否科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转贷手续是否完善、物资采购是否合规、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债权债务是否明确以及风险管理有无保证等。通过审计,揭露项目执行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协定,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客观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入分析未实现预期目标和还贷能力差的原因以及债务对各级财政产生的影响,评价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6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