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峡库区外迁移民资金决算审计。以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移民群众安稳致富,为三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为目标,按照“报总账、讲经验、挤水分、查违纪、做评价、提建议”的总体要求,组织对全市五个县市区的移民管理机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外迁移民资金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全面掌握外迁移民安置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审计外迁移民资金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注重揭示移民资金分配使用、移民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移民生产生活安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措施的审计建议。3月底完成。
(十一)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审计。以促进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全市5个县市区水利部门负责的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建设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全面审计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是否真实、合规;地方建设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筹集落实到位;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和有关部门共同构成的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工程建成后的管理方式、责任、人员、管护经费等是否明确落实。重点查处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套取、截留、挪用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等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促进完善和落实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较高层面上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12月底完成。
六、社保审计
(十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按照“摸清底数,揭露问题,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思路,组织对市直及六个县市区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审计对象为各级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卫生、残联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企业,必要时延伸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审计的资金范围包括“十一五”以来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三部分,共12类18项资金,其中对基本养老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类8项资金进行审计。具体为: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对其他9类10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具体为:社会保险基金中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中的医疗救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社会福利资金中的儿童福利资金、老人福利资金、残疾人福利资金等。通过审计,全面摸清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全面掌握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规模、结余形态和参保率等总体情况,重点检查资金不纳入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内控制度不健全、降低条件申报审批、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以及虚列转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重点查处有关单位截留转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审核不严、滞拨资金、违规“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实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4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