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学校食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学校校长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餐饮安全监管,在全省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六)推进餐饮安全示范创建。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公布建设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2012年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县3-4个、省级示范县10-20个,实现每个市至少两条示范街,每个县(市、区)有一定数量的示范店,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安全示范群体。
三、深化专项整治,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七)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继续推行 “五专两公开”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八)着力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继续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认真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旅游景区、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小餐饮、餐饮摊贩、学生小饭桌的治理工作。
(九)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餐饮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餐饮安全风险。
四、加强监督抽检,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制度,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的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餐饮安全快速检测项目及检测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开展对餐饮安全高风险进行调查与评价,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析和警示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十一)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省十次党代会、省市“两会”、亚沙会、十艺节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十二)做好应急处置管理工作。规范食物中毒事件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和及时。完善餐饮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建立餐饮安全专家库,及时有效应对各类餐饮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