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食药监市〔2012〕6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2012 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省局将结合监管目标,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落实好省局今年工作部署,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中心,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促进调整结构为重点,落实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管职能,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
1.规范购销渠道,打击挂靠走票,整顿市场秩序。3-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批发环节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走票”、“体外循环”、出租、转让证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等行为;零售环节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及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行为。
2.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会同省公安厅、卫生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和邮政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打击非法收售药品及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品购入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登载、传播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行为;规范邮政、快递企业的邮递药品行为。
3.严厉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37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2〕12号)要求,结合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经营监管力度,强化药品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