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专用基金收支预算和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一)收入预算。本年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本年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根据《徐汇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细化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在编制“二上”预算时编入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四)专用基金收支预算。专用基金收支是指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规定转入有特定用途的各项资金收支,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等。
(五)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关于下发〈上海市徐汇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财绩[2011]1号)等要求,选择项目支出总量较大、支出效益比较显著、社会关注度高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编审试点工作。由试点单位在“一上”、“二上”预算申报时,按项目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项目支出总量的30%的比例,选择2-3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
五、编制重点
(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围绕本区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不断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有效性。要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乘数效应,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财政资金投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上,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要细化与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继行政事业单位相继推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后,结合目前改革任务,重点分析部分单项定额标准。完善项目支出协同理财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财政监督检查机制,依托协同理财部门,加强对信息化、课题调研等专业项目的预算审核;试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逐步将绩效考评和审计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结合起来。二要继续保持资金统筹安排,定期开展结余资金清理,将预算资金安排与结余资金的消化使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三要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清理规范预算单位账户设置,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监督。同时,继续推行公务卡支付目录管理,切实深化推进公务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