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编制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进行,投资概算编制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承担实施方案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相应规划设计资质。
淤地坝建设工程按单坝编制工程初步设计,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淤地坝等水土保持拦挡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若干意见》(水保[2010]455号)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设计文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由市发改委与水利(水务)局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抄送省水保局;项目设计文件由省水保局组织技术审查,经省水利厅审核提出意见后,省发改委审批。经审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作为项目申报投资计划和组织实施的依据。拟申请今年投资计划的项目,务必于7月 15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批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项目和年度计划的审核申报工作;水利水保部门要精心组织,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
附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县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县名单
项目市
| 项目县(区)个数
| 项目县(区)名单
| 备注
|
合计
| 32
|
|
|
西安市
| 3
| 户县、蓝田县、长安区
|
|
渭南市
| 9
| 大荔县、蒲城县、澄城县、富平县、合阳县、临渭区、华县、潼关县、韩城市
|
|
咸阳市
| 6
| 长武县、旬邑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彬县
|
|
铜川市
| 2
| 耀州区、宜君县
|
|
宝鸡市
| 6
| 千阳县、陈仓区、麟游县、陇县、岐山县、扶风县
|
|
延安市
| 5
| 延川县、吴起县、志丹县、宝塔区、宜川县
|
|
榆林市
| 1
| 定边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