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二五”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二五”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农经〔2012〕75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为统筹安排和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和最新修订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拟安排开展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规模
  依据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水土保持规划,统筹考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小流域坝系、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等现有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布局和资金安排情况,本次选取西安、渭南等七市的32个县区(名单见附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小流域综合治理,适当考虑淤地坝建设。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围绕渭河综合治理总体要求,以水土流失严重的渭河流域秦岭北麓和渭北塬区为重点,项目县选择原则上与正在实施的其它国家水保重点项目不重复,每县安排一个项目区,项目总投资规模控制在800万元以内。淤地坝建设工程适当安排个别病险严重急需加固,工程效益好,地方和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
  此外,要认真梳理已经立项审批的陕北、关中地区小流域坝系、凤县等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项目,继续做好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续建完成。
  二、前期工作要求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项目区选择及实施方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项目区选择坚持沿城镇、沿路、沿河的“三沿”工作思路,结合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突出治理重点;二是小流域内水土流失相对集中,危害严重;三是治理思路和措施配置要与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四是当地政府工作得力,群众积极性高;五是小流域面积控制在50km2以内,单位治理面积投资控制在35万元/km2以内;六是建设年限一般按三年左右确定,建设期末达到小流域验收标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