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深港合作办医体制机制,探索公益机构国际合作新路径。
积极借鉴香港管理制度,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试点,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办医机构在机构编制、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等方面进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深港在合作管理医院和引进香港先进医科专科方面的协调和合作机制,推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有关制度建设。(此项改革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牵头,市改革办、编办,市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法制办等参加)
(六)创新慈善管理体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创新全市慈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明确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功能和作用,运用税收、地价、补贴政策鼓励冠名、公益信托和公益创投等捐赠方式聚集社会资本。建立公益慈善类联合组织,规范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慈善会去行政化改革,明确其独立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违规惩罚措施。建设公益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此项改革由市民政局牵头)
(七)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及个人的诚信信息共享。
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由专门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平台建设。制定完善企业及个人诚信信息的征集、管理、使用制度。整合现有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财政、税务、海关、商务、规划国土、建设、监察、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企业、社会组织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逐步扩大征信范围,提高征信质量,促进共享共用。完善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此项改革由市纪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公安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法制办、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参加)
(八)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度。
建立完善的舆论应对和舆论监督反馈机制,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发挥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强化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推进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对舆论监督的快速反应机制,使舆论监督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此项改革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