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二)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

  细化优化公务员职位分类,适当增设专业技术类职位系列,细化行政执法类职组、职系划分。深化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共通性职位公务员管理机制,不断改进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分类管理各项配套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探索法官、检察官职业的专业化发展。(完善法官、检察官管理体制改革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改革办,市财政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参加)

  (三)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转变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逐步实现自然人经营豁免登记。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出台,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此项改革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改革办,市法制办等参加)

  (四)创新户籍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承载能力,分阶段实现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均等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逐步提高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的居住水平。继续完善积分入户制度,以居住证为重要载体,以入户积分参数为依据,建立非户籍人口向户籍人口转变的合理门槛和常态通道,提高户籍人口比重。适度降低入户门槛,畅通入户渠道,适度增辟“居住证+社保”新型入户渠道,优化学历型人才入户条件,适度放宽政策性随迁入户条件和投资纳税迁户政策要求。(此项改革由市改革办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卫生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等参加)

  (五)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管理制度。

  以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共同批准实施《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为契机,全面启动相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创新和土地利益调节,细化原农村土地国有化后土地权益,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发展单元为平台,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财税等各种手段,破解原农村土地问题。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差别化土地供应和地价政策。构建市域和功能片区双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推进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调整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适应双层规划体系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体制机制。(此项改革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市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金融办参与,各区、各新区及市前海管理局试点)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