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检查结果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2011〕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和我省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79所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实地检查、择优推荐、专家评议并经教育厅审定,确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6所高校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优秀等次高校,南京大学等53所高校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合格等次高校,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全省高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优秀等次高校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严格对照教育部《建设标准》和我省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理顺和健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水平,确保实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
附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检查结果
一、优秀等次高校(26所,排名不分先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大学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大学
扬州大学
南通大学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合格等次高校(53所,排名不分先后)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