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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的通知
(苏卫社妇〔2012〕12号)


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苏政发〔2011〕16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促进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的组织领导

  妇女儿童是国家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强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增强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素质,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精心实施,集中财力物力,扶持和培育妇幼保健重点学科,推进妇幼保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进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二、明确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范围。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的范围主要是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一、二级学科及其学科带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确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妇幼保健重点学科主要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新生儿保健、妇产医学、生殖健康医学、遗传医学、产前诊断技术、新生儿疾病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随着妇幼保健技术的发展,逐步深化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内涵。

  (二)主要任务。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是在全省范围内经过评审,确认一批管理现代、服务精良、技术先进、设备完善、具有相当规模的妇幼保健学科作为省级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建设标志性的妇幼保健高技术平台;遴选一批已有良好基础、具有发展前景的妇幼保健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经过努力,建设成为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形成分工明确、机制灵活、设施一流的重点学科群。选拔一批具有创新性思维、医德医风高尚、学术技术精湛、管理能力突出、能带动和推动本学科发展,并在妇幼保健领域具有显著工作绩效和能力、有较高知名度的中青年重点人才,有计划地加以重点培养,不断增强我省妇幼保健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今年,争取建成30个左右的妇幼保健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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