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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七、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22.加快推进“双千亿”、“双五百亿”工程。大企业大集团要抓好“双千亿”、“双五百亿”、“双百亿”工程项目。有关部门要在企业采购原料、融资贷款、扩大市场、加快技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早日达产达效,充分发挥大企业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转型跨越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23.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用地困难。加大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支持和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相关领域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联合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融入大企业、大集团的社会化分工体系,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合理分工、协同发展的格局。

  24.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企业挖潜增效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库存水平,压缩非经营性开支,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

  八、强化要素支撑

  2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信贷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贷款重组,鼓励对小微企业以集合贷款方式发放贷款,对具有一定还贷能力的项目探索开办以项目收益权或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发放业务。加大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力度,对用足信贷规模、新增存贷比超过上年和全省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政府性存款要与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挂钩。

  26.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对已上报中国证监会的企业,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尽快通过审核上市;对在山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早日上报;对重点后备拟上市企业,要进行零起点全方位跟踪服务,一对一重点辅导;有关部门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环境评价、资金安排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大力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企业采取BOT、BT等方式融资。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对合理合规在建项目加大融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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