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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6.开展产品促销活动。制定实施积极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全面开展促销活动,努力增加销售、促进消费。组织省内企业踊跃参加全国性大型展销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建立我省特色产品展示平台,扩大我省特色产品的影响力和销售量。

  三、努力稳定外需

  7.鼓励扩大进出口。整合并统筹使用现有中央及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融资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等措施,鼓励出口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支持企业增加外贸进出口规模、调整外贸结构。鼓励企业引进核心技术、进口关键设备,增强市场竞争力。

  8.加强省内外贸代理工作。加快武宿综合保税区建设,鼓励省外保税区出口货物、省外代理商品出口转回省内,鼓励我省进出口企业在本省办理进出口业务,降低企业成本。

  9.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完善大通关体系,健全跨关区、跨检区协作机制,认真执行检验检疫优惠政策,改善海关、检疫服务,提高通关效率。

  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10.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在继续落实好已有政策基础上,以培育杂粮特色产业、发展设施农业和现代畜牧业、培训推广技术、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为重点,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再推出一批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11.促进粮食增产。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强化抗灾减灾措施,保障农资供应,千方百计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五、着力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12.保障企业生产用煤、用电和运力需求。省内大型煤炭集团及整合矿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应省内企业用煤,供需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直接结算,鼓励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电网企业要完善供电设施,保障企业特别是重点用户用电需求;支持电力企业加大生产、外输力度。铁路部门要统筹运力,保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输需求。

  13.搞好产销衔接。鼓励省内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省产品,支持在煤矿生产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煤化工、钢铁、风电等项目建设中使用我省煤机、钢材、成套设备、水泥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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