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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6.制定并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政策,提高及时配送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卫生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8.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拉开收入分配的差距,重点向一线人员和关键岗位倾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9.按时完成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债务剥离和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0.为全市997所村卫生室更新主要医疗设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1.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2.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加快推进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配备合格全科医生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3.对300名乡村医生进行临床实践技能模拟培训。完成100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00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支持县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分别到县级以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进修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 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在瓦房店市、庄河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
  2.在调整医疗收费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的基础上,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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