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政区大典沈阳篇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辽宁分卷·沈阳篇》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政区大典沈阳篇编纂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宜。
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祁鸣 副市长
副主任: 刘祥 副秘书长
刘健市 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城管局、房产局、交通局、农经委、水利局、林业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金融办、畜牧兽医局、地方志、气象局的分管领导。
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