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沈孟路南北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徐征地通[2012]16号)
根据省政府苏政地〔2011〕214号、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函〔2011〕92号文件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征地补偿登记复核,拟定了《关于沈孟路南北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规定,现将该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面积及范围
本项目共征收、补偿鼓楼区琵琶街道办事处琵琶社区、殷庄居委会集体土地公顷7.888(118.311亩)。其中,琵琶社区3.416公顷(51.246亩),殷庄社区4.471公顷(67.065亩)。被征收土地地类及具体位置详见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旱地年产值2000元/亩,水田年产值2200元/亩,菜地年产值3100元/亩。征收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邻近耕地标准计算。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11〕60号)规定标准计算。
3、地上房屋建筑由新田公司另行委托评估拆迁补偿。
三、被征地村征地补偿费用
本项目应支付琵琶社区征地补偿费总计614.952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12.4541万元,安置补助费172.9万元,青苗补偿费4.6317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24.9662万元。
本项目应支付殷庄社区征地补偿费总计737.71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为737.715万元。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涉及需要安置琵琶社区农业人员91人,上述人员由被征地社区按《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