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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市监联字〔2011〕2号)


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区文明办、各区消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深发〔2011〕2号)的部署,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围绕“消费与民生质量”和“诚信深圳,喜迎大运”主题,联合主办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深发〔2011〕2号)的部署,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围绕“消费与民生质量”和“诚信深圳,喜迎大运”主题,联合主办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以“3?15”活动为载体,广泛发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为服务“大运会”努力营造诚信消费环境,积极推进“深圳质量”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一、活动名称和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消费与民生质量”----深圳市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

  2011年3月份。

  三、活动领导机构

  成立“消费与民生质量”----深圳市2011年“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友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璋飙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廖远飞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廖远飞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少文、穆同伦、张少标、郑镜雄、吴胜斌担任,并根据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各区参照本方案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有关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诚信深圳,喜迎大运”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011年3月15日10:00至15:00,组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在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举办开放式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围绕“诚信深圳,喜迎大运”主题,通过现场开展服务“大运会”诚信承诺宣誓、民生质量信息权威发布、名优产品展示、宣传咨询、免费维修检测服务等消费者、经营者以及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现场活动,宣传展示我市为举办“大运会”、争创文明城市标兵营造诚信消费环境的举措,倡导诚信理念,宣传“深圳质量”,推广先进消费文化。现场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凸显我市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和谐、放心的诚信消费环境,在全市形成一次消费领域服务“大运会”,推进“深圳质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的活动热潮。活动现场区域划分及主要活动安排如下(具体任务分工见附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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