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数量
1、企业最小申请展位数为1个。
2、参展企业如需申请特装展位,必须在所申请展区内拥有2个或以上展位,并在进行网上展位申请的同时备案,特装展位必须特装。
3、如参展企业与联营企业共同参展,必须在所申请展区内拥有2个或以上展位,并在进行网上展位申请的同时备案,一家参展企业在同一展区内申报不多于两家联营企业。
(四)展位负责人要求
企业填报的展位负责人在参展期间必须在展馆内,负责管理本企业使用申报的展位(包括联营展位)。
(五)相关资料链接: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
广交会展品目录参见(从第111届广交会开始,机电类展品目录有微调,请相关企业注意查看):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common/detail.aspx?oid=8466
广交会参展资质参见: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detail.aspx?oid=8064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真,叶 静,杨 溢
电 话:028-83227206,83231587,83222354
13981975221,13980733252,18982296106
传 真:028-83224675,83227206
地 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612、622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展区名称及展品分类细目
2. 第112届广交会展位申报纸质资料(必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展区名称及展品分类细目
琶洲展馆
|
第一期
| 10月15日-19日
| 展品类别
| 展区名称
|
电子及家电类
| 电子消费品
|
电子电气产品
|
计算机及通讯产品
|
家用电器
|
照明类
| 照明产品
|
车辆及配件类
| 自行车
|
摩托车
|
汽车配件
|
车辆(露天户外)
|
机械类
| 小型机械
|
大型机械及设备
|
工程机械
| 户外露天部分
|
户外棚下部分
|
五金工具类
| 五金
|
工具
|
建材类
| 建筑及装饰材料
|
卫浴设备
|
化工产品类
| 化工产品
|
第二期
| 10月23日-27日
| 日用消费品类
| 餐厨用具
|
日用陶瓷
|
家居用品
|
个人护理用具
|
浴室用品
|
礼品类
| 钟表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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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
礼品及赠品
|
节日用品
|
家居装饰品类
| 工艺陶瓷
|
玻璃装饰品
|
编织及藤铁工艺品
|
家居装饰品
|
第二期
| 10月23日-27日
| 家居装饰品类
| 园林用品
|
铁石制品(户外)
|
家具
|
第三期
| 10月31日-11月4日
| 纺织服装类
| 男女装
|
童装
|
内衣
|
运动服及休闲服
|
裘革皮羽绒及制品
|
服装饰物与配件
|
家用纺织品
|
织原料面料
|
地毯及挂毯
|
鞋类
| 鞋
|
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类
| 办公文具
|
箱包
|
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
|
医药及医疗保健类
| 医药及保健品
|
医疗器械、耗材、敷料
|
食品及土特产品类
| 食品
|
土特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