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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2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第一周(5月31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市、各县(市)区集中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市局还将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通过信息平台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周(6月10日至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建筑工地张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材料,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
  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为安全文化周,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宣传、法制教育活动,做好安监人员、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安全培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根据建筑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和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4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横幅、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7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内容,确保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两不误。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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