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深入实施“安居工程”。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退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提供基础性手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坚持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纠正和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积极开展“安居工程”示范创建活动,促进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配置,着力打造安居乐业示范市。(牵头单位:市房产局、住建委;参加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维护群众利益的水平。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今年重点评议的行业是: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公立医院、旅游业、银行业、通信业等;一般评议是:发改(物价)、工信、财政、公安(交警)、农业、教育、卫生、人社、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民政、林业、水利、环保、人口计生、民委、国资委、检验检疫、安监、农机、国税、地税、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文化新闻出版、工商、旅游、粮食、水产畜牧兽医、移民、扶贫等33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全面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认真做好贺州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一系列户外特别节目,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
(四)实施“扶贫攻坚保障工程”,进一步拓展纠风惠民工作领域。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实施“扶贫攻坚保障工程”,重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扶贫资金、医疗卫生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易地搬迁扶贫资金和安居建设扶贫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扶贫攻坚专项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扶贫办、移民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水电局;参加单位:其他相关责任单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