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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全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全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2〕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自治区十届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市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贺州实际,现提出2012 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六安工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贺州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重点治理收费期限过长或部分公路超期收费等问题,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并向社会公开收费站点、收费标准和期限,坚决撤并违规设置的站点。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纠风办)

  2.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规则,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违规问题,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相关规定,加快出台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目录,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贺州银监分局;参加单位: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市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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