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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派驻财务总监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派驻财务总监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2〕140号)
市国土资源局、贺州投资集团、市城投集团: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2年7月2日起,委派杨玲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贺州市国土资源局财务总监;委派姚桦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广西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委派何进跃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按《贺州市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2〕72号)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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