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审查:
(一)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
(二)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三)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四)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并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及其真实性进行核实,符合要求且材料真实的才能报送,并在报送材料上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章,加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章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各市主管部门(省直单位)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在申报材料袋左上角标明申报人所在地级市或省属单位主管单位。
(二)汇总所有申报人《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即表四电子版( 以word格式),一人一文档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三)填写2012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按申报专业排序,同一专业集中排序,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版各一份。申报材料按汇总表序号排序整理。
(四)各市主管部门(省直单位)在申报前从申报人资料袋中抽出各申报人的论文鉴定材料(即论文复印件及论文鉴定表)、相片页及《教授级高级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4份,按本条(三)排序,与申报资料分四部分一并报送。
(五)汇总全部申报人的资料录入省人社厅开发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并提交导出数据。(确保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三项信息准确无误。)
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
(二)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或申报资料非电脑输入打印。
(四)申报同一个系列或同一个专业的两个资格的。
(五)未提交申报人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七、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单位审核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审核申报人的资料并公示,并将合格者申报资料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各市主管部门、省直单位按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加具审核意见后按报送日程表按时统一报送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市(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按申报渠道返回原单位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人社厅复核,并由省人社厅颁发证书。
(五)根据《通知》第五条要求:“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在专业组评审环节试行答辩制度”。我厅将在评审后安排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到场答辩者,不上报评委会评审。
八、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
1.建筑、建材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3.申报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4.2012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名单汇总表
5.各市(单位)报送材料时间表
6.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用表(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建筑、建材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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