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5)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四)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主动接受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
1.根据粤人社发〔2010〕89号文精神,申报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2.继续教育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如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等形式进行。包括相关协会主办的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为内容的建设行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研修班。
(五)有关政策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有效日期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2.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凡与上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资格,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5.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受理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应缴纳评审费920元/人(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要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并送单位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评审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1份。
3.《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必须要填写清楚近期的工作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
4.《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必须严格按照《专业名称参照表》(附件1)规范表述。
5.《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采用竖表,要求电脑打印,一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6.提交各年度或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不超过3000字。
8.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非学历教育、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等证明材料,验证后交复印件(加盖验证单位印章)1份。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以及继续教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设计人员附图纸图签复印件;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申报人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审核人须签名,加具单位公章)。
10.论文、著作。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作者;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论文发表的3本专业期刊。
11.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12.《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见附件6,按新增后的内容进行填写)。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每张照片黏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便揭取)。
(二)申报资料提交应注意问题:
1.送评材料应装入加厚牛皮纸档案袋内(每人1袋),档案袋左上角要填写单位所属地区或主管单位名称。
2.申报人对粘贴在文件袋上的《送评材料目录单》中申报专业栏要准确填写。所申报的专业和级别错报、漏报、专业填报不准确导致错误的,后果自负。
3.论文(论著)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论文只提交与本人相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本人论文正文页即可(剔除无关的内容)。其中复印件以《申报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为封面装订。
4.提交“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用光盘制作,盘面用签字笔注明基本信息,不得加贴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