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根据工作实际和历年信息报送情况,将考核对象分成五类进行考核:
一类考核单位(6个):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二类考核单位(26个):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园林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环保局、城管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银川晚报社、广播电视台。
三类考核单位(27个):政法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信访督办局、国资委、总工会、机关工委、团市委、中级法院、检察院、科技局、民委、司法局、国土局、规划局、计生委、审计局、旅游局、体育局、经合局、安监局、妇联、文联、开发区管委会。
四类考核单位(22个):老干部局、地震局、党校、编办、法制办、档案局、党史研究室、机关事务局、科协、残联、外事办、政务服务中心、市志办、民防局、供销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局、西夏陵区管理处、贺兰山岩画管理处、银西林管理处、代建办、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
五类考核单位(21个):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银川供电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粮食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紧急救援中心(120)、银川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兴庆区公安分局、金凤区公安分局、西夏区公安分局、灵武市公安局、永宁县公安局、贺兰县公安局。
新增加信息直报点9个,分别为: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119)、市紧急救援中心(120)、银川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兴庆区公安分局、金凤区公安分局、西夏区公安分局、灵武市公安局、永宁县公安局、贺兰县公安局。
第三章 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考核。实行当月质量系数和全年累计分考核制度。每月统计并通报考核对象上报的信息被市委办公厅采用情况及当月质量系数。
(二)信息工作量化考评。按季度通过“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专用网页”对二、三、四、五类考核单位(不包括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和市政府驻外机构)进行考评;一至三季度根据该季度质量系数考评,四季度根据1至11月累计质量系数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