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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主要经济指标定期通报发布制度》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主要经济指标定期通报发布制度》的通知
(银党办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咨询、决策的服务功能,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主要经济统计数据,准确掌握经济发展态势,促进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主要经济指标定期通报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2月29日

  银川市主要经济指标定期通报发布制度

  定期通报发布主要经济指标是社会公众全面了解银川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主渠道。做好通报发布工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高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加快跨越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定期通报发布工作,增强权威性,提高指导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定期通报发布工作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宗旨,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的方针,客观全面地反映全市及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度,不断增强经济指标数据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和指导性。

  二、遵循原则

  (一)时效性原则。力求在上级业务部门审核反馈的第一时间发布,及时满足社会需求。

  (二)真实性原则。力求数据真实准确,切实保证权威性和公信度。

  (三)开放性原则。力求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向公众发布所有应公开的数据。

  (四)适度性原则。力求做到正确引导舆论,把握好信息披露的适度性。

  三、主要内容及形式

  通报发布的内容为银川市各月、季度及年度主要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收支、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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