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
1.书面申请书一份(申请办理的事项、理由等);
2.填写《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
3.营业执照及税务证书;
4.有关技术资料各一份(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项目综合研究(试制)报告;
(2)项目成果鉴定(评估)证书;
(3)有关应用技术文件: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或其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有关生产技术文件:工艺要求、产品标准、质保措施等;
(4)两家以上加盖公章的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
(5)已推广和拟推广应用的单位和工程名单;
(6)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样品和图片;
(7)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测报告;
(8)获奖、专利及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尚未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
先按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科技成果鉴定申请,通过鉴定后一并办理手续。
四、发布方式
申报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组织申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认真组织好当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的申报工作,择优推荐,并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厅科教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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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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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
及性能
(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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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及
应用条件
(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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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及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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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部、省、市
奖励(推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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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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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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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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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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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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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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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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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广实施能力(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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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的质检手段及检验项目(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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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的年生产能力
/实施产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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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量及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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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市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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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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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产值/申报项目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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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总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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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管理
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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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技术人员数量: 高级 名
中级 名
初级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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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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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开发人员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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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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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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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所属
地级以上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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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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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意见
|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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