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12〕1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省直有关单位:
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
信息化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世纪之村”平台是由我省“世纪之村”集团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集电子村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世纪之村”平台,加快我省农村信息化发展步伐,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编制规划方案
(一)围绕把“世纪之村”信息化平台建设成在全国最具影响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资源共享,共生互利,服务‘三农’,打造品牌”的原则要求,2012年7月底前编制“推广‘世纪之村’平台、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总体要求、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牵头单位:省委农办;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数字办、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局)
(二)指导“世纪之村”集团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世纪之村”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今后的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发展模式、品牌打造、人才支撑、保障措施等。(牵头单位:省委农办,泉州市政府、南安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数字办、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局)
二、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三)在进一步办好省、市、县各级涉农网站基础上,大力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2012年9月底前实现“世纪之村”平台与省直有关部门网站信息资源共享融合。福建“三农”服务网向“世纪之村”平台开通端口,向“世纪之村”平台开放公用农业数据库和地方特色数据库,无偿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科技培训视频、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等公益类信息服务。已整合到福建“三农”服务网的13个省直涉农部门网站和党建、计生、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网站,在网页的醒目位置上链接“世纪之村”网站。(牵头单位:省农业厅、数字办;配合单位: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