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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施专项工作委员会改革试点的意见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市食品安全督查局)主要职责:全面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决定;拟订全市食品安全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全程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工作衔接和任务安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职责交叉问题;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县(市)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价工作;统筹提出全市食品安全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并组织实施。

  各专项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全面接受综合管理办公室指挥督导,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不取代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三)运行机制

  1、强化综合协调能力

  与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不再和卫生局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合署办公,直接接受委员会领导,不再承担市卫生局其他工作职责。将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3名工作人员划入综合管理办公室,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人带编调整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副处级干部)。

  调整后,市卫生局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处更名为卫生监督处,增加1名主管职数。市卫生监督所不再承担餐饮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责。

  2、强化部门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成立食品安全监督所,依法强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能力。成立银川市食品安全监督所,为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从市卫生监督所从事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督执法的人员中连人带编调整14名,另从全市事业总编中调整增加6名事业编制。食品安全监督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直接管辖的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并对县(市)区餐饮消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调整后,市卫生监督所不再承担餐饮执法工作。

  二是整合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使部门监管力量相对集中。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实行整合、归并,集中由一个处(科)室负责,加强部门监管力度。其中: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容管理处增挂餐厨垃圾安全监管处牌子,市农牧局在综合处增挂农产品质量监管处牌子,配备食品安全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两个部门各增加主管职数1名。市民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设专门内设机构,可进行部门整合,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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