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学〔2011〕18号)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1.普通专转本(教育部称专升本)学生;
2.五年一贯制学生(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学生);
3.三二分段制学生(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学生);
4.港澳台侨学生;
5.本硕连读学生(进入硕士阶段第一学期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1日-4日(见附件1)。
三、审核地点
省教育厅(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14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标准表结构保持一致(见附件2、3);上报数据以录简表顺序排序。
1.电子注册数据表格字段名称、类型、字段顺序和长度要与教育部
2.审核时请携带新生招生录简表原件等相关文件、符合上报要求的电子注册数据盘及电脑。
3.若需更改个人信息(如转专业、改名、改身份证号等),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文件。改名、改身份证号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公安部门规范证明原件,手写材料无效。
4.上报文件名为:【学校代号】【学校名称】【新生特殊类型】2011.dbf。
5.各高校须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填报盖有学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见附件4)。
附件1
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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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上午
| 南京(江北片)、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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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
| 南通、连云港、淮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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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上午
| 南京(仙林片)
南京(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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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下午
| 苏州、泰州 、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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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
| 南京(江宁片)、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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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下午
| 徐州、常州、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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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
| 南京(城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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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下午
| 汇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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