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暨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川国土资办函〔2012〕22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局),厅有关直属单位,省地质调查院: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
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国土资源部定于2012年2月7日召开视频会议,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就有关政策和技术要求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2:00。会议时间约3小时。
地点:主会场设在国土资源部机关C楼信息中心职工会议室,省级分会场设在省国土资源厅4019会议室,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及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设分会场。
二、参加人员
(一)省国土资源厅分管领导,厅综合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省地质调查院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全体干部。
(二)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分管领导,综合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科(处、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执法监察科(处、股、支队、大队)全体干部,其他技术支撑单位有关同志。
(三)有条件的地方,培训范围可扩大到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三、会议议程
(一)部执法监察局领导宣读《通知》。
(二)部执法监察局领导讲话。
(三)部执法监察局有关同志讲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内容。
(四)部执法监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同志讲解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