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2〕17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了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
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明确将以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和“本年未批先建”图斑为基础,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请各地高度重视,将土地变更调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查处,认真整改,严格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严肃查处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并执行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国土资源部门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严格按照15号令第16条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和推进,及时解决在查处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选取重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并组织直接查处。在查处工作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做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二、抓紧时间,及时整改
根据部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时间安排,从现在起至4月,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为了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应倒排时间表,集中精力查清违法事实,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有效推进查处整改,确保在今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为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掌握政策,有效规范
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政策界限相比2010年度有较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等方面。请各地认真对照学习,深刻领会并熟练掌握政策界限,充分运用消除违法状态等政策,充分履行监管服务职责,有效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降低问责比,力争实现“零约谈、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