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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6.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方面的专家咨询、案件评查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和复议人员,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办理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探索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复议决定的联网查询。
  27.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评、行政投诉(含信访)处理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建立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
  (八)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28.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必须先行试点,储备政策制度;重大改革事项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实行按程序报批和项目化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改革试点。经批准试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依法推进、结果可控,不得擅自扩大试点范围。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不断调整试点方案和政策,校正试点偏差。在试点基础上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上升为政策,确保试点工作在依法行政基础上规范运行。
  29.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诉讼旁听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箱、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30.严格国土资源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督促和约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1.建立健全“制度加科技”的廉政建设科学机制。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协调机制,形成多方联动、上下互动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全国土地利用“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遥感监测范围,利用“一张图”管地、管矿,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将所有的监管内容定制到办公局域网运行软件中,并在此基础上坚持系统信息公开。积极建立健全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变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统一信息发布、交易规则和运作监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坚持接办分离,网上报批、网上公布,建设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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