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1〕11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12月19日第26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以下简称《意见》)、《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川府发[2010]5号,以下简称5号文)及《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土资源部《意见》和省政府5号、11号文精神,健全决策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继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改革,推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四川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的法治机关实现路径,努力做到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在2015年末基本实现《纲要》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最终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
(三)基本要求。维护
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切实做到保护资源更加有效,保障发展更加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