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和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前普通高中学籍信息校验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基〔2011〕4号)
各市教育局:
继去年成功实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学业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数据对接之后,今年将首次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对接。为保障广大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顺利、便捷地完成考试报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10〕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普通高中学籍信息校验工作通知如下:
高考报名系统和学业水平测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两考报名系统)将依据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基础数据库,应届考生的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姓名、学籍号、学籍学校、学籍学校所属教育局、借读学校、借读学校所属教育局)统一由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考生在两考报名时只需填写相关考试信息。
凡不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的人员,一律作为我省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参加考试。凡不在普通高中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如需取得我省应届普通高中学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
我省两考报名将于11月份开始,请各市在10月28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校验工作。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参照高考报名的方式,设有刷卡校验功能,各地可借助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校验学籍信息。从10月29日至两考报名结束,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将冻结所有学籍的录入和变更功能,只提供信息查询。在此期间,凡有需要学籍录入或变更的,一律在两考报名结束之后操作。两考报名结束后新增的学生,须在获得普通高中学籍之后,到招考部门补办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