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考核体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五年规划实施进展和年度计划开展情况,建立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在每年年底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落实情况及成效等方面进行动态考核和评估。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年12月中旬前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省厅普法办,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省厅加强对本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协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培训、考核、考核等,编写新的普法知识读本。继续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六)改革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更好地教育群众,服务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改革和创新普法工作的措施方法。结合普法工作实际,积极稳妥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七)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并接受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充分利用各类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新兴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
四、工作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规划启动阶段。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国土资源管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省厅备案。应于2011年年底前做好普法领导机构调整、普法工作联络员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等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认真组织规划、计划的实施。2013年开展各层级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年初至2015年8月底,省厅将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工作,并接受国土资源部、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