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完成市节能办下达我县2011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切实做好推广工作,实施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重要意义
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实施国家绿色照明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全民节能降耗的有效途径,是完成“十二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我县万元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要下降16%,今年是“十二五”起步之年,能耗下降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抓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主动性
2011年市节能办下达我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是:紧凑型节能灯22500只;紧凑型大功率节能灯5500只,双端直管荧光灯10880只,高压钠灯500只。
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见附件1。
三、优化工作措施,确保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
全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由县节能办统一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密切配合,落实专人专抓,确保推广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
县节能办(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总牵头,做好产品认购汇总、审核上报,协调相关部门抓好照明产品的推广、宣传,为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企业推广产品补贴的审核上报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灯具的申购。
县工业园区管委办:负责组织园区内机关、企业等单位节能灯具的申购。
县教委:负责组织各类学校、教育机构节能灯具的申购。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各类医院及卫生机构节能灯具的申购。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各类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节能灯具的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