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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完善监督考核,加强规范化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标准与规范》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医药卫生行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一是完善制度,保证运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标准宣传贯彻活动有序地进行。对在标准宣传贯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妥善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对拒不实施标准或者实施程度不够的单位进行相应的通报批评等处罚。二是定期检查,强化督查,并利用标准为技术依据完善中药产品的管理制度和追溯制度。充分发挥委、局的协同作用,每年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监督局把对各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开展标准贯彻实施活动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含零售药店)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将对医疗机构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结果纳入到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将相关情况向社会通报。三是有关部门要严格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中药行为。四是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和规范中医药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无规矩不成方圆,立规定矩,“规”就是《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矩”就是《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标准与规范》是落实新医改政策、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两大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民生用药安全与有效、构建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在现代医学高度发达的今天,对于深圳卫生行政工作者、市场监督管理者、医药企业从业者而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实施《标准与规范》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遵循中医药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起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卫生应急能力,促进中医药人才、产业发展、中医药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只有保障民生用药安全与有效,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扩大中医药资源的合理配置,才会带来中医药市场扩容的实在利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贡献率;同时,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的途径和渠道,不断推进中医药事业的科学发展,打造深圳质量、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彰显城市发展特色建设幸福广东,是新时期深圳经济特区的重大使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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