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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粤办函〔2012〕424号)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2〕99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请广州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工作积极予以配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冯寿宗(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如桂(广州市常务副市长)

  陈 营(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成 员:马立陵(省公安厅交管局调研员)

  刘 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梁 军(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火灾调查处处长)

  何 铿(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陈述晓(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杨鹏飞(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安全处处长)

  官元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

  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李 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

  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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