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粤办函〔2012〕424号)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2〕99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请广州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工作积极予以配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冯寿宗(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如桂(广州市常务副市长)
陈 营(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成 员:马立陵(省公安厅交管局调研员)
刘 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梁 军(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火灾调查处处长)
何 铿(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陈述晓(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杨鹏飞(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安全处处长)
官元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
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李 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
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