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酉阳自治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助推农户万元增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2011年重庆市农村工作和“三权”抵押贷款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结合酉阳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市相关金融政策为依据,以放活农村“三权”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推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打破农村的资金瓶颈,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推广“三农”贷款新品种,建立健全适应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创新农村金融发展机制,加快建立林权、宅基地、承包地抵押贷款机制,建立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打开“三农”工作新局面,形成完善的“三权”抵押贷款体系。到2015年实现我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累计融资30亿元以上,具体为:2011年有所突破,完成1亿元;2012年有所发展,完成3亿元;2013年加快推进,完成6亿元;2014年取得显著成效,完成9亿元;2015年完成11亿元以上。
三、贷款对象
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对象主要是我县范围内的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